一、總則
為了使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經?;?、規(guī)范化、制度化。組成一個較完整的宿舍管理網絡,積極提高全體學生自我教育的意識自我管理的能力,并鼓勵學生大膽實踐,積極工作,使宿舍管理達到“文明、守紀、安全、衛(wèi)生”的要求,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精神文明的陣地和學生健康成長的優(yōu)良場所,特制定此條例。
二、宿舍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區(qū)管理規(guī)章制度
學生住宿應向有關部門辦理入宿手續(xù),住宿生必須嚴格履行下列規(guī)則:
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除周五周六晚上外其他時間必須在校,如有
特殊情況不住宿者應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同意后到宿管員值班處進行登記。
1. 進入宿舍樓應保持安靜,不追逐,不喧嘩,不哄鬧,不準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2. 宿舍內不講不文明言語、不看黃色書刊和黃色影視錄象。
3. 嚴禁拉幫結派、聚眾鬧事、打架斗毆,不準以大欺小、以強欺弱。寢室內嚴禁打麻將、酗酒、吸煙。
4. 宿舍內外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每天打掃,不亂扔紙屑、果殼,不在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以及腳印、球印,不隨地吐痰,不向門窗外亂拋雜物和污水,室內不堆放垃圾,不存放臟衣、臟襪等不潔物。
5. 不在宿舍內用膳(學生生病除外),不準將廢紙、雜物丟入盥洗池、大小便池內,確保管道暢通,用完衛(wèi)生間的設施后必須沖洗干凈,做到無異味。
6. 應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后嚴禁大聲講話、談笑吵鬧、互串寢室,上課和課間不進宿舍,如有要事應征得宿管人員同意,方可入內。
7. 室內物品應擺放有序(見寢室衛(wèi)生細則)。自行車應停放在車棚內,不得帶入室內。嚴禁停放在過道、走廊、門廳、樓梯間等影響公共安全通道的。
8. 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學生在離開寢室時隨手關門,宿舍鑰匙妥善保管,如遺失或損壞應到宿舍管理辦公室登記,不得自配。各自錢物要妥善保管。
9. 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如:熱得快、電飯煲、電熱杯、電熱水壺、電子鍋、電炒鍋、電熱毯、電吹風等一切電加熱器具(這些物品只要帶入寢室,不管使沒使用都屬違章電器,一經發(fā)現除立即沒收外還要上報學生處予以處分)。嚴禁破壞宿舍區(qū)內電力設施。不準亂拉、亂接電器設備。
10. 男女生不得互串寢室,校外人員不得進入宿舍樓,會客可在學校門衛(wèi)。
11. 要節(jié)約用水、電、養(yǎng)成隨手關燈、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
12. 要愛護公共財物,嚴禁破壞宿舍區(qū)內的公共設施,如:安全隔離攔、門窗、玻璃、天花板等公物,如有損壞應酌情賠償。
13. 無火災險情時,學生嚴禁動用宿舍區(qū)內儲藏在消防柜里的消防器材。
以上規(guī)則應自覺遵守,室長應對本寢室負責,加強監(jiān)督,努力創(chuàng)建文明寢室。
(二)獎懲措施
1.宿管辦每學期末評選“特優(yōu)寢室”條件為一學期內衛(wèi)生安全檢查都是20分又無違章電器記錄的寢室即可獲得“特優(yōu)寢室”的稱號,獲得此稱號的寢室將獲得“特優(yōu)寢室”牌,以后不再例行安全衛(wèi)生檢查,但進行抽查,在抽查中要是發(fā)現三次不達優(yōu)者,即取消“特優(yōu)寢室”。
“安全衛(wèi)生信得過寢室”,條件為一學期內衛(wèi)生檢查成績均在18分以上又無違章電器記錄的寢室即可獲得“安全衛(wèi)生信得過寢室”的稱號。
2.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評選均須在“安全衛(wèi)生信得過寢室”的基礎上產生。
3.對于不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或安全衛(wèi)生成績一個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發(fā)出整改通知書,對發(fā)出整改通知書后一周內仍不改正的宿舍,第二次張榜公布,把寢室長、班干部、黨團員名單一并公布,同時上報給學生處。
(三)學生寢室衛(wèi)生安全規(guī)定(細則)
1.寢室衛(wèi)生
(1)地面干凈、無紙屑雜物,不常穿的鞋子放在寫字臺下的橫杠上并擺放整齊。
(2)墻面無痕跡、腳印、球印、無亂涂亂畫。
(3)桌凳保持整潔,桌面上不亂堆物品,凳子坐畢后放入桌肚里。
(4)窗戶明亮干凈,門上不涂寫、不亂張貼。
(5)床鋪保持整潔,無雜亂物品,被子折疊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方向統(tǒng)一向窗口。
(6)衛(wèi)生間便池每次用完后必須沖洗干凈,不得有異味。
2.物品放置
(1)桌子不能移動或別用,凳子坐畢后放入桌肚里。
(2)鋪位不得任意調換。
(3)盥洗室內物品放置要整齊劃一。臉盆、毛巾、漱口杯、熱水瓶、肥皂盒、拖把、簸箕等物品除保潔外,均應放入規(guī)定位置。牙刷、牙膏的方向一致,一律向右傾斜。
3.就寢紀律與安全
(1)學生不可隨意外宿,若有要事須回家住宿,必須憑班主任同意的請假條到宿管人員處登記后,方可外宿,第二天,學生必須將家長回執(zhí)交宿管人員。特殊情況必須事先打電話向宿管人員或班主任請假,事后補假。
(2)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作息紀律。晚上需在熄燈前歸宿。不在住宿區(qū)內使用播放設備,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聚眾聊天、互串宿舍、彈奏樂器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應保持宿舍區(qū)的安靜。熄燈后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外出。
(3)嚴禁使用違章電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杯、電熱水壺、電子鍋、電炒鍋、電熱毯、電吹風等各種電加熱器。不得私拉接線板。
(4)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爐、蠟燭等各種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里燃燒廢紙等雜物。
(說明:以上3、4兩條根據市教委的有關規(guī)定一經發(fā)現,除立即沒收外,還要上報學生處予以處分。)
(5)加強自我防范意識,隨手關門鎖門,未經宿管人員同意不得帶非本宿舍人員入室;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學生在節(jié)假日離校前應鎖好本寢室門窗,以防被盜。
(6)注意防火,不得在宿舍區(qū)附近燃放煙花爆竹和使用明火。
(7)宿舍內不準吸煙、酗酒、打麻將。禁止賭博或變相賭博。
(8)嚴禁留宿非本寢室人員。
(9)宿舍區(qū)內不允許用望遠鏡等器具窺探異性寢室。
4.寢室外紀律
(1)盥洗間要保持干凈、整潔。
(2)寢室內外墻面痕跡,保持干燥,不涂寫。
(3)水箱、便槽不堵塞,衛(wèi)生間設施使用后有應及時沖洗干凈。
(4)水槽保持清潔暢通,不倒入茶葉、果皮、剩飯剩菜等。
(5)公用熱水器隨開隨關,方便每個同學打開水。
(6)拖把洗干凈,垃圾袋裝化,并及時到掉。
(7)自行車不得亂停亂放,須停放在指定地方。
(8)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
三、學生宿舍區(qū)各管理崗位職責
(一)宿管辦職責
1.在總務處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院學生宿舍的管理,指導學生開展創(chuàng)建文明宿舍活動。
2.充分發(fā)揮學生干部的作用,做好選拔樓層長的工作。
3.經常深入學生宿舍,了解學生動態(tài),督促學生遵守宿舍管理條例,對違紀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并提出處理意見。
4.督促學生做好寢室內務衛(wèi)生、紀律,做好宿舍精神文明建設的檢查評比工作,組織好寢室評級工作。
5.研究工作方法,關心同學,熱心為同學服務。
6.協助做好宿舍設施的維修工作,加強對宿管老師、保安人員、清潔工的檢查、督促和考核,搞好宿舍區(qū)域的衛(wèi)生、安全、保衛(wèi)工作。
(二)宿舍管理員職責
1.負責本樓的宿舍管理工作,對本樓宿管員、保潔員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全體住宿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質教育、生活習慣養(yǎng)成教育。
2.本著“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住宿生服務,做到思想上嚴格要求,行為上嚴格管理,生活上多方關心。
3.善于發(fā)現問題,經常與住宿生接觸談心,認真聽取住宿學生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努力改進自己的工作。
4.向住宿生宣傳、介紹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督促學生認真執(zhí)行。
5.每周一、三、五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衛(wèi)生情況例行檢查,做好記錄、公布、匯總等材料。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宿管辦匯報。
6.全面關心住宿生的身體健康和身心發(fā)展,經常會同有關方面商討如何改進工作,更好地為全體住宿生服務。
7.用好、管好宿舍區(qū)的財物,發(fā)現財物損壞及急需維修的要及時報修。
8.每周至少有兩晚在學生宿舍巡視或找學生談心。
(三)宿管員職責
1.認真做好學生宿舍安全、保衛(wèi)工作,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
2.愛護、關心學生,盡力解決學生生活上的困難,做好實物認領登記工作。
3.熟悉門衛(wèi)準則,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必須請其他工作人員臨時看門(時間不超過2 0分鐘),不經宿管辦同意不得私自換班。
4.密切注意進出人員情況,對攜帶貴重物品出樓的人員必須登記,發(fā)現疑問要及時處理并報告,未經批準不得搬運各類家具進樓。
5.嚴格掌握作息制度,按時開關電閘、大門,對晚歸學生要查看證件并登記,寫清晚歸時間與原因。
6.每天仔細填寫值班記錄,對修理人員進樓應寫清時間和地點,做好交接班清潔衛(wèi)生、鑰匙等工作。
7.嚴格管理備用鑰匙,原則上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外借時只能借本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登記后方可外借。
8.嚴格執(zhí)行站班制度,即在學生進出樓高峰期須在宿舍樓門外站立迎送,并勸學生不將飯菜‘自行車、違章電器等帶入樓。
9.嚴格執(zhí)行夜間查樓制度,適時巡樓各個樓層,檢查門窗、水電、消防設施等情況,查詢有無外來人員滯留等,并做好值班記錄。
(四)保潔員職責
1.遵守上班時間,上班時間不可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每天打掃廁所,做到大小便池無積垢,保證管道的暢通,地面整潔、無異味、無蛛網積灰。
3.拖掃走廊、樓梯,清除垃圾、灰塵、痰跡,保持樓梯扶手、欄桿的清潔衛(wèi)生,墻面球印、鞋印、蛛網、積灰要及時清除。
4.以市衛(wèi)生先進單位的要求,每月對公用部位至少進行一次大掃除,徹底清潔門窗、玻璃、墻壁上的積灰蛛網等。
5.每樓每層放置垃圾筐,及時處理垃圾,不得亂倒、堆積垃圾。
6.維護公共設施,有損壞要及時報修。
7.注意天氣變化,對于風雨天氣要及時搭好窗鉤或關好門窗。
8.發(fā)現學生掉在地上或忘在盥洗室的衣物,應撿起掛好或交給管理室。
9.發(fā)現任何本職工作外的問題及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宿管老師或宿管辦。
(五)寢室長工作職責
1.主動督促本室成員作好值日工作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2.室長有權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反映室與室之間和同學之間的合理要求。
3.室長定期組織本室全體成員學習對照宿紀宿規(guī),并督促執(zhí)行。
4.室長應模范帶頭執(zhí)行學校制定的學生宿舍紀律制度。
四、學生寢室檢查要求
(一)規(guī)范化方面
1.宿舍內的布局合理,特別是床鋪的布局。
2.物品擺放整齊、規(guī)范。
個人所有物品(包括各種箱子、挎包、杯子、熱水瓶)的擺放有序、清潔,服裝不隨便丟放,被子疊放整齊,床鋪整潔,方向統(tǒng)一。
3.不得擺放不合要求的物品,如洗衣機、自行車等。
(二)衛(wèi)生方面
1.地面打掃:要求無垃圾,無灰塵,無煙蒂頭。
2.墻壁:無張貼,無蜘蛛網,無任何印記,清潔衛(wèi)生。
3.床鋪:床上不亂堆雜物以及各種書籍(包括學習用書)和食品點心,每人存放的鞋子應擺放整齊,并歸類擺放。
4.環(huán)境:由宿舍安排輪值學生負責,及時開窗通風,保證室內(包括衛(wèi)生間)無異味,空氣清新。
(三)安全方面
1.寢室門鎖應完好,室內公有物品無故意損壞現象。
2.不擅自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嚴禁使用酒精爐、燃氣爐、蠟燭等易燃物。
3.宿舍區(qū)內不準吸煙、酗酒,不隨意留宿外來人員。
4.不是本室人員不得隨意掌握宿舍鑰匙,脫人時應將門關好。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
5.寢室里同學之間應團結友愛,互相協助,堅決杜絕以大欺小、以強欺弱的不良行為。
五、宿舍區(qū)其他制度與規(guī)定
(一)衛(wèi)生工作制度
學生宿舍衛(wèi)生工作是宿管工作的一項主要任務,為使學生養(yǎng)成良好衛(wèi)生習慣,特制訂下列制度:
1.寢室內以床號輪值,值日生每天早上打掃,拖干凈室內地坪,揩干凈門、窗、臺與衛(wèi)生間里的設施。每個學生要整理好自己的床鋪、衣、鞋、杯、熱水瓶等物品,做到放置有序。
2.宿管人員每天檢查衛(wèi)生,對不合格扣分的宿舍,指出存在的問題,要求學生改進,對一個月期間檢查不合格的宿舍經勸告不改進的,宿管人員將送達宿舍整改通知書,對接到整改通知書以后一周內仍不改進的宿舍,將上報學生處予以處分。
3.任何學生不得撕毀與改動寢室門后面的考評表、值日生表、寢室管理細則以及宿舍管理中應張貼的各種表格。如發(fā)現友人故意撕毀或改動這些表格,處理辦法按第五項第5款規(guī)定執(zhí)行。撕毀或改動宿舍管理制度和表格的,本周一律按“0”分處理。
(二)學生就寢紀律檢查制度
為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時間,使學生第二天有充沛的精力,投入緊
張的學習,特制訂住宿生就寢紀律檢查制度。
1.每晚熄燈后,由宿管人員帶領樓層長,對男女學生寢室檢查就寢紀律,對初次有講話聲音的寢室進行勸告。對不聽勸告并連續(xù)三個晚上干擾其它寢室休息的寢室,宿管辦將在公示欄公布其寢室號與宿舍全體學生名單。
2.學生寢室從早晨6:30——22:30宿管人員和本校老師隨時可以進行檢查,但要注意規(guī)范:在進入前都要敲門然后方可開門進入。22:30熄燈以后進行檢查時需兩人以上,要有宿管人員陪同,進入女生宿舍檢查時必須有女性宿管人員開門先進入,其他人員在得到女性宿管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遇到下列情況時宿管人員可直接進入必需敲門:如查違章用電、打麻將等寢室發(fā)生違法違紀事件的。
3.宿管人員在熄燈后要經常往返檢查學生寢室就寢紀律的執(zhí)行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以便上報學生處。
(三)家長來訪制度
為了強化學生宿舍管理,加強宿舍保衛(wèi)工作,針對家長來訪特制定下列制度。
1. 家長來不準擅自進入宿舍,必須到宿管處登記。
2. 上課期間,家長不準進學生宿舍與教室,但可在宿管處休息。
3. 家長帶的東西,可存放在宿管處,然后由宿管人員通知學生來領取。
4. 家長需要調換被單等物,須宿管人員領家長到寢室去開門,并及時出來,鎖好宿舍門。
(四)學生宿舍公物維修制度
1.本學院配備的寢室生活設施凡是損壞的都要及時保修,報修程序:先到宿管員值班室報修,然后由維修員進行維修。
2.學生故意損壞的公物要進行賠償,賠償價格由總務處維修部門定價。
3.以下幾種情況不在保修范圍內:A、學生字帶的物品。B、抽水馬桶下水道的堵塞,維修人員可作一般性的疏通,需請專業(yè)人員疏通時,所需費用由該寢室學生承擔。
4.嚴禁學生擅自帶校外人員進入宿舍區(qū)內維修寢室生活設施。
(五)關于違反宿舍管理的處理辦法
對違反宿舍規(guī)定的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拒不服從宿管人員管理或漫罵、侮辱宿管人員的學生,宿管辦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分別給予以下處理方法:批評教育、口頭警告、向學生處建議給予行政處分、勒令其退宿。
(六)條例的解釋權與仲裁部門
1.此條例解釋權在震旦職業(yè)學院總務處。
2.對按此條例處理決定不服,可向學生處申請仲裁。
(七)此條例生效時間
此條例從2005年9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